老行长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同意,双乾网络支付变更公司名称为乐在支付有限公司。
双乾支付成立于2010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2012年6月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储值账户运营I类(互联网支付),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27年6月26日。
企查查显示,双乾支付由深圳市彩付宝旗下子公司控股,股权穿透后实际控制人为潘军,潘军曾系花样年控股(01777.HK)董事兼首席执行官,2023年10月,潘军辞任花样年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不再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支付机构变更名称与此前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着紧密联系。
《条例》第六条明确,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取得支付业务许可。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支付业务,不得在单位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支付”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支付业务许可被依法注销后,该机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继续使用“支付”字样。 之前一些机构虽然未获得支付业务许可,却在名称或经营活动中暗示具备支付功能,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例如,曾有机构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以“支付服务提供商”的名义开展业务,引发了一系列资金安全与交易纠纷问题。《条例》的出台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乱象,通过规范名称,明确支付机构的身份标识,让消费者能够清晰辨别正规支付机构,保障资金交易的安全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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