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方法
1、工商银行信用卡积分抵消费:持卡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合作商户消费时,在POS机上刷积分直接兑换指定商品、代金券或一定比例折抵消费金额。
a.视不同商户情况,可使用积分折抵消费的金额占应付总金额的比例要求存在差异,具体比例以POS机具显示为准。
b.刷卡支付部分累计积分(商户类型为指定不累积积分的除外),积分兑换部分不再累积积分。
c.个人综合积分可跨地区兑换,但须遵循当地合作商户的积分兑换的标准和要求。
2、“融e购”商城积分兑换:持卡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商城指定商户使用积分按一定比例抵扣待支付的商品金额。
a.积分兑换比例以“融e购”使用规则为准。
b.积分不可用于抵扣运费,不可用于秒杀、团购、限时抢购活动中。
c.当申请退货时,将根据订单的实际支付情况,按照现金、积分、电子券的顺序退还,参与支付的积分只能完整返还,不支持部分返还。当申请退款金额扣除返还现金后,如剩余金额大于等于积分支付金额时,可退还全部积分;如剩余金额小于积分支付金额时,积分将不予返还。
二、工商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规则
1、持卡人可将积分依照中国工商银行积分兑换标准兑换相应的回馈项目,中国工商银行即时从持卡人个人综合积分账户中扣减相应积分。积分兑换项目、兑换标准及兑换规则均以兑换当时最新的回馈活动公告或目录为准。
2、积分兑换的消费金额不提供发票。
3、持卡人所兑换商品由合作商户提供,其质量、数量、款式、颜色、售后服务等问题均由合作商户负责,中国工商银行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
4、持卡人提出兑换申请即视为同意中国工商银行将持卡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配送信息提交合作商户及配送单位。兑换申请一旦成功,不可取消或更改。
5、持卡人使用积分兑换的商品和服务而产生相应的纳税义务,则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和申报。
6、如持卡人使用无效积分进行兑换将视同无效申请,中国工商银行有权予以撤销并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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