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胡小钢个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胡小钢简历
胡小钢,男,汉族,1963年10月生,湖南双峰人,硕士研究生,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12月-1999年9月,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国际结算处干部、信贷业务科副科长、科长,公司业务处副处长;中国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副处长; 1999年9月-2003年8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股权及投行业务部高级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 2003年8月-2006年8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6年8月-2008年9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负责人,党委书记、总经理,其间2006年8月至2007年11月兼任长沙办事处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8年9月-2011年5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党委组织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其间2010年3月至2011年5月兼任邦信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2011年5月-2013年6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总裁助理,其间2011年5月至8月兼任党委组织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13年6月-2018年11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2018年11月至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四川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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