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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玩笑把邻居“笑”死了,男子赔偿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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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8 16: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玩笑把邻居“笑”死了,男子赔偿6万元
相信大家平常偶尔也会和相熟的朋友们开开玩笑但是你有想过开玩笑也会致人死亡吗?
男子开玩笑
把邻居“笑死”

贵州遵义县男青年周某某没有想到,他的一些玩笑动作和玩笑话竟让一个邻居猝死!为此他也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经相关部门调解,日前,周某某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而在此之前,周某某此举还被警方视为犯罪。
据了解,周某某和与之同龄的苟某(男)是邻居,2018年2月6日早上,两人在住地附近的小卖部门口相遇。

在小卖部买东西时,两人开起了玩笑,嬉笑声不断,甚至相互进行推搡,期间,苟某突然变了脸色,之后一头栽倒在地。
见此状况的周某某,还以为苟某在开玩笑,还让苟某“不要装”,但倒在地上的苟某一动不动,周某某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妙,蹲下一看,苟某面色发紫,而且气若游丝。
此时,受到惊吓的周某某没有想到呼救,而是逃回了家中。之后,小卖部老板赶紧叫来苟某的家人,但为时已晚。
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抓


然而,在家属了解到苟某死前曾和周某某玩笑戏耍后,找到周某某理论,见周某某态度强硬,家属于是便报了警。
警方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后,征得家属同意,进行了尸检。半个月后,尸检结果显示:苟某因冠心病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结合调查掌握的案情,遵义县警方以周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之抓捕。
警方认为,作为邻居,周某某应该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在明知的情况下,周某某还与之推搡戏耍,致其病发死亡,而且眼见苟某发病倒地,周某某逃离,有见死不救之嫌,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理应承担刑事责任。
免除刑责
民事赔偿6万元

不过,警方向遵义县检察院申请对周某某逮捕时遭遇“卡壳”。遵义县检察院审查认为,周、苟二人虽为邻居,但周某某并不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也不清楚此病的严重性,周某某的戏耍推搡行为不足以导致苟某死亡,而受开玩笑刺激导致苟某死亡的诱因仅为5%-10%。
因此,检方认为,周某某的行为不足以构成犯罪,决定不予追究刑责,周某某对此只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鉴于死者家属并不想打官司,经公、检两家多次调解,终于达成了由周某某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的协议。
律师;要为玩笑买单

遵义乾锋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国彬说,检察院对此案的认定是正确的,周某某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是,苟某患有冠心病,周某某以不恰当的方式诱使患者发病死亡,理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周某某不以玩笑刺激,苟某或许不会猝死,从公平的角度,周某某也要为自己的玩笑行为买单。
冠心病极易猝死。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指挥人的一切,冠心病患者切忌情绪激动,严禁让其大喜大悲,否则,其中枢神经的应激反应可使小动脉血管异常收缩,导致血压上升、心跳加快、心肌收缩增强,从而使患者缺血、缺氧而猝死。
此外,冠心病患者忌超负荷运动,但要保持适量有氧运动;要保持身体水分,忌口渴了才饮水,而且冬天要注意保暖,夏天要保持清凉,否则,都易发病猝死。

来源

辽宁普法、中国普法  、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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