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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对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简称“智付”)做出了行政处罚,因其违反了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被罚款44000元,处罚日期为2025年2月20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的罚单显示,智付电子支付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第二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项规定。
智付电子支付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为1.011亿元。2012年6月,智付电子支付获得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支付牌照,并在2022年6月获批续展。支付牌照更换后,智付电子支付业务类型从“互联网支付”变更为“储蓄账户运营Ⅰ类”。智付电子支付总部位于深圳,在上海、重庆、武汉、长沙、天津、厦门等多地设有分公司,并在中国香港、美国、欧洲、澳大利亚等地设有办事机构。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智付首次受到处罚。此前,智付曾因多项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公开通报。
早在2018年5月,央行发布《严惩支付机构为非法互联网平台提供资金清算、支付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消息,通报对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的执法检查,并开出高达2561.4万元的罚单。此外,智付公司同年还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警告,处以罚款1590.8万元。彼时,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禁商业银行、支付机构为非法交易场所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要求,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对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网络支付及跨境外汇支付等业务开展了执法检查。经查实,智付公司为境外多家非法黄金、炒汇类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供支付服务,通过虚构货物贸易,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同时,智付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对境内网络特约商户的交易情况进行检查,未能发现数家商户私自将支付接口转交给现货交易等非法互联网平台使用,客观上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了网络支付服务。此外,智付公司还存在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未持续识别特约商户身份、违规为商户提供T+0结算服务、违规设置商户结算账户等违法违规行为。央行指出,智付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引起大量投诉,社会影响恶劣。综合考虑智付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智付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078,964.39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4,534,813.47元,合计罚没人民币25,613,777.86元;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对智付公司给予警告,合计处以罚款人民币15,908,000.00元。
外汇登记管理规定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为规范外汇市场秩序、防范外汇风险而制定的重要法规。违反这些规定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还可能对国家的外汇市场造成不良影响。此次智付的违规行为,再次提醒各支付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确保业务合规开展。截至2025年2月23日,年内已有网银在线、开联通、和融通等十余家持牌支付机构被监管部门处罚,处罚内容从警告到“双罚”,还有机构最高被罚没千万元。智付电子支付的此次处罚,不仅是对其自身违规行为的惩戒,也是对整个支付行业的警示。各支付机构应以此为鉴,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外汇管理规定,避免类似违规行为的发生。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支付机构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确保业务合规开展。智付电子支付应积极整改,加强内部管理,避免再次出现违规行为。同时,其他支付机构也应引以为戒,加强合规意识,共同维护外汇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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