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检察助力堵塞POS机洗钱监管漏洞 无真实交易,只要在店内POS机上刷个卡,老板还有回扣可拿,这等“好事”却是违法的。为了遏制这类违法行为,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推动中国人民银行(下简称人行)江苏省分行开展POS机违规问题专项排查整改行动,堵塞监管漏洞。 2023年6月,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起特别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在该县经营金店的老板褚某为了3%的“好处费”,同意车某等人持4张非本人银行卡,在无真实黄金交易情况下,在店里3台POS机上刷卡31次,转移人民币585.57万元,而这些资金均为其上家的电信网络诈骗赃款。 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虚构交易,利用金店POS机进行刷卡洗钱,破坏社会诚信体系,危及公共秩序稳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根据2022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依照级别管辖要求,2023年7月25日,该线索移交扬州市检察院。
后经上级检察机关认定,某商业银行兴化支行未完全履行反电信网络诈骗义务;POS机申领地的人行分支机构怠于履行对商业银行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的监管职责。 2023年9月1日,扬州市检察院向人行相关支行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案涉商业银行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和检查。该行十分重视,立即约谈案涉商业银行负责人,启动现场检查,暂停该行所有POS机业务并进行整顿。9月12日,人行相关支行将上述情况向扬州市检察院作出书面回复。随后,人行江苏省分行向全省支行发出洗钱风险提示,要求排查类似问题并彻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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