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召开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联合制发《关于建立反洗钱检察人员轮值协查机制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在全国首创反洗钱检察人员轮值协查机制,进一步强化反洗钱协查工作。 《意见》要求,北京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嫌洗钱上游犯罪案件时,应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同步审查涉案财物的去向、是否涉嫌洗钱犯罪,如发现洗钱犯罪线索,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提出资金协查申请。 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协查申请,既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开展协查工作,也可以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范围内选派金融检察人才,与反洗钱调查人员共同开展分析研判工作,提升洗钱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意见》还明确了检察人员开展轮值协同查询工作的职责分工。为保障机制顺利实施,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下设联合惩治洗钱犯罪工作室,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室相关工作。对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可以探索轮值检察人员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开展资金协查等工作。《意见》还对轮值检察人员选派、轮值手续办理、开展联合培训等提出具体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反洗钱处处长刘丽洪在会上表示,北京致力于高质量推进打击洗钱犯罪工作,“洗钱罪”立、诉、判数量连年攀升,近三年,以“洗钱罪”判决案件中,洗钱金额超百万的案件占比超60%,平均单起案件洗钱金额超千万,且基本实现了洗钱上游犯罪类型的“全覆盖”。 数据显示,近三年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共协助成员单位开展反洗钱调查120余起,向侦查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00余份,协助执纪执法机关破获重大地下钱庄、虚开发票、贪腐、涉毒等多起有社会影响力案件。此外,近三年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共对21家机构进行了反洗钱处罚,金额合计8300余万元,处罚个人32人,金额合计200余万元,“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进一步强化。 刘丽洪表示,下一步,人行营业管理部将与各成员单位继续深入开展“三年行动”,继续发挥反洗钱“追踪资金”职能优势,通过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决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的蔓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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