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傅小东被“双开”。
官方简历显示,傅小东,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北京人,大学学历,1980年9月参加工作。2003年4月至2006年11月任国家开发银行机关服务局副局长;2006年11月,傅小东调往国家开发银行宁夏行,在该分行工作了四年多时间,历任宁夏分行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行长。
2011年3月至2016年4月,傅小东回到北京,任国家开发银行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2016年4月至2020年12月,他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20年12月至今 ,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资深专家。
6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傅小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委监察调查。
经查,傅小东从未树立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视组织多次挽救于不顾,处心积虑对抗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
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为他人在员工招录和职务晋升中谋取利益;
利用职权为亲属在债券承销业务上提供帮助,多次组织参与打麻将变相获利,收受下属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
违规存留超标高档酒水,不报告不处置,违规干预和插手贷款客户工程项目招投标;违反生活纪律。
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信贷审批、人事安排、工程承揽和项目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傅小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破坏所在单位和部门政治生态,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党委经研究,给予傅小东开除党籍处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经研究,给予傅小东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事实上,国开行因为干部腐败问题引起公众关注始于原董事长胡怀邦。2019年7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纪委发布胡怀邦被查的消息。
2021年1月7日,胡怀邦因受贿8552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胡怀邦之后,国开行的反腐工作持续深化,特别是2021年,落马人员范围更广、人数更多。据不完全统计,胡怀邦之后,国开行系统已有10余名干部被查,不少人已退休多年。
金融反腐风暴持续,今年以来国开行已有多名干部被查,包括国开证券原总裁侯绍泽、国开证券原总裁侯绍泽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国开发展基金管理部原副主任路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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