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近期据多家媒体报道,宁夏某公司购买1万条个人信息、电销POS机被抓;云南4名卡贩子非法买卖个人信用卡信息被重罚3年9个月。纷纷感叹道,“支付被这些人破坏市场!” 据宁夏金凤公安报道,近日成功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2021年以来,金凤区公安分局网安针对群众反响强烈的“精准电话营销骚扰”进行深入研判。经查,2021年7月至今,宁夏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以每条0.6元的价格,向其微信好友李某某购买大量包含姓名、手机号、手机归属地、使用POS机品牌等内容的个人信息,用于其公司业务员开展POS机电话推广销售。
2021年11月22日,网安大队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缴获公民个人信息14523条,犯罪嫌疑人陈某到案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云南4名卡贩子非法买卖信用卡信息被重判 近日,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案件,4名“卡贩子”当庭被判刑。2021年3月,被告人肖某从网上获悉出售信用卡配套信息可以赚钱后,便伙同被告人叶某并发展被告人曹某、苏某作为下线,在普洱市以每套1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价格向他人收买信用卡配套信息(包括银行卡、银行卡密码、关联手机卡等),再非法提供给他人获利。另外,被告人曹某、苏某还以每套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向他人收购信用卡信息再转卖给被告人肖某、叶某获利。截止案发,被告人肖某、叶某收购信用卡配套信息10套;被告人曹某与被告人苏某合作以及自己单独操作的方式,分别收购信用卡配套信息3套和9套。2021年4月,被告人叶某和肖某在思澜高速糯扎渡检查站被民警依法查获,被告人曹某和苏某分别于同年5月主动投案。依法判决,被告人肖某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被告人叶某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被告人曹某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苏某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姓名、手机号、归属地、信用卡配套信息、甚至曾使用POS机等)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国家法律惩处罪有应得。其次,电销POS机容易滋生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建议卡友们切勿轻信陌生电话或短信推销POS机,共同努力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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