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有几家银行收到罚单 6月7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披露,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滇银行”)近日被银行监管部门开出225万元罚单,原因涉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公布的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富滇银行被查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对富滇银行罚款225万元。 同时,富滇银行的4名相关责任人也被处罚。李某纬(时任富滇银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林某清(时任富滇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跨境中心主任)、马某原(时任富滇银行昆明国防支行行长)因对富滇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分别罚款3.5万元、1万元、3.5万元。
黄某(时任富滇银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对富滇银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罚款3.5万元。
另外,6月6日,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公示了五张罚单显示,金华银行因违规掩盖不良资产、虚增存贷款、违规收费等多项案由被罚超500万元,该行原董事长、原行长在内的多名相关责任人同时领罚。
金华银行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违规掩盖不良资产;虚增存贷款;违规收费;信贷管理不审慎,项目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支付土地款;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该行还涉及绕道信托公司违规向土地储备中心提供信贷资金;员工违规保管经客户签章但关键条款空白的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等重要资料;部门负责人未经任职资格审查实际履行高管职责等。同时,该行4名责任人领罚。
另一家城商行杭州银行近期也领了罚单。6月1日,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消息,杭州银行被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处罚款58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杭州银行涉及的违法行为事实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另外,时任杭州银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杨慧莉,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罚款10万元。时任杭州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阮荣军,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罚款6.5万元。时任杭州银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桂青峰,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罚款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银行已屡次被罚。今年2月份,深圳银保监局公布罚单,对杭州银行深圳分行“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300万元,并对有关责任人叶柳伟罚款8万元。1月13日,舟山银保监分局开出罚单,对杭州银行舟山分行罚款85万元,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信贷资金挪用于购房等。
2021年5月,杭州银行和杭州银行宁波分行双双吃下监管罚单,罚款金额分别为250万元和220万元,违法违规行为也均涉及资金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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