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界
金融界6月6日消息 2022年,金融老将蔡锷生被逮捕、招商银行原行长田惠宇被调查,端午节前上演5天4位银行系“一把手”落马的反腐风暴。可见,中央金融反腐力度持续加强。据金融界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6月6日,银行系统今年已有37名高管被立案调查,还有19人被“双开”。
5月中旬,银保监会曾对外披露消息称,“2021年以来,在金融风险重灾区的辽宁,已有63名中小银行‘一把手’被采取留置和刑事强制措施。”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把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现象不在少数。在上述被调查或被“双开”的56人中,有23人官至“一把手”,其中,总行原董事长6名,分别为上饶银行李群、湖北银行陈大林、九江农商行顾海龙、重庆三峡银行丁世录、农江银行张建辉、江西银行陈晓明;总行原行长3名,分别为招商银行田惠宇、哈尔滨银行吕天君、阜新农商行牛继良;省联社原理事长两名,分别为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鄢一忠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王中印。
为何银行“一把手”频频落马?据业内专家分析称,近年来,监管部门加强对关键部门关键领导反腐执纪,特别是在中纪委巡视组巡视完25家央企后,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商“旋转门”等典型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梳理案例通报时发现,银行高管落马均涉及信贷,王中印、丁世录、谢宏儒、王振林、于化源等人无一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银行贷款办理等事宜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辽宁通报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情况》曝光了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王中印违法发放贷款细节:2014年至2019年,王中印在明知相关私营企业存在贷款用途不合规、贸易背景虚假、财务数据造假等违规问题的情况下,向多名下级行社负责人打招呼, 为上述企业违规发放贷款10.43亿元 。2003年至2021年,王中印利用职务便利,在银行贷款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先后为14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共计4143.37万元。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则直接与贷款客户进行权钱交易,“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房贷获取大额回报”;丁世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融资贷款、债券承销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违规干预授信审查,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于化源“以权谋私,违法发放贷款”。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原行长谢宏儒甚至将信贷审批权作为牟取私利的工具,接受利益输送,肆无忌惮聚敛钱财。
“银行信贷审批腐败往往呈现出隐蔽性和复杂性,倘若‘一把手’权力集中,即便有集体审议机制,也难以形成监督制约,导致决策流于形式。因此,只有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避免信贷权力过度集中,同时对信贷决策进行全过程留痕监管,并加强贷后管理,完成风险闭环,才能做到‘既管住人,又管住钱’”业内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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