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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亲人银行账户里的钱 到底难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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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5 18: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和父母处理妹妹的后事时,衣老师犯了难。
妹妹的手机在妹夫那里,明知妹妹微信钱包里还有不少钱,但因为手机不在自己手上,妹妹这部分财产最终没能作为遗产被分割继承。
实际上,和衣老师遭遇相似的人不在少数。
当前,房产、车辆等传统资产的继承知识越来越普及,但是面对逝者在金融机构留存的遗产,尤其是数字化属性的资产,很多人则“束手无策”。

要先翻过一座“大山”


此前,“邯郸老两口挨家银行寻找已故独子存款”的视频曾引起广泛关注。两位老人步履蹒跚辗转一家又一家银行网点查询意外身亡独子存款情况的样子令人揪心。随后,邯郸银保监分局出面对当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调度,最终查明了老人的儿子在4家银行有5个储蓄账户。
对于很多人来说,想顺利继承亲属在金融机构留存的遗产,要先翻过“信息壁垒”这座大山,查明已故亲属在哪些金融机构留有哪些财产。
在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采访时,不少人表达了这样的愿望——
“希望能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查就知道已故亲人有多少遗产,遗产在哪里,避免四处查找,浪费时间和人力。”
“在一个自然人死亡之后,医院、公安机关(户籍管理中心)能否向相关组织机构发出通知,做好相关事项的结算与清理,实现‘一网通办’,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021年12月,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中国银联(以下简称“银联”)联合14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在上海、云南两地试点“一键查卡”服务,支持持卡人查询在多家银行名下银行卡开立及使用状况等信息。
无独有偶,2018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发布的公益性服务平台——“中国保险万事通”也首次在全国范围内为消费者提供了集中的线上保单查询通道,能在确保用户隐私的情况下,通过姓名、身份证、手机、人脸识别,实现保单的一键查询。
从数据共享的角度来看,上述服务为多机构金融资产查询难提供了解决方案。其中,“一键查卡”开展试点以来,已累计提供查询55万次,日均访问量1.7万次,如此量级也体现了群众在金融资产查询方面的真实需求。
不过,由于查询过程需人脸识别,想要“一站式”知晓已故人生前在哪些银行开过卡、在哪些保险公司投过保,这两项服务显然力有不逮。
基于金融信息安全等考虑,金融机构不会随意将用户数据对外共享,各机构因而难以针对用户数据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这种“数据孤岛”问题也增加了继承成本。
正如银联和保险业协会采取的思路,搭建通用查询系统是打破“数据孤岛”、实现便民利民的重要手段。金融机构之间如果能够便利协作、信息共享,亦有助于公检法系统查询和执行相关财产。
事实上,按照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的规划,“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公证机构等建立健全联网核查机制”已在酝酿当中,这将有助于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查能力,保障存款安全和继承人合法权益。
但相关监管人士对记者表示,打通“信息壁垒”、简化公众查询已故亲属财产的门槛和手续不是某家机构凭一己之力就可以实现的,需要行业组织、行业信息平台牵头推进。此外,建立相关机制还要考虑成本问题,要根据群众需求量的大小来确定相关工作所需的开发成本。更重要的是,金融机构本身就有保护用户信息安全和隐私的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出台后,这方面工作更为重要。如果调取各银行的数据信息,如何确保信息安全及不侵犯用户隐私,法律如何界定,这都需要系统研究。

兼顾好便民与安全


“能顺利进行财产交接的大部分情形是家庭和谐融洽的。越是关系紧张的、情况复杂的,越会相互提防,比如不配合公证、隐藏亲属关系等。”某银行员工小倪表示,面对遗产继承存在纠纷的家庭,银行缺乏有效的甄别手段,只能严格“照章办事”。“但有些继承人不愿意走法律程序,只希望能迅速拿到钱。”小倪说。
浙江鄞州银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现阶段,该行对已故人存款继承的规定参照2019年银保监会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具体来说,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需要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遗嘱指定继承人、公证遗嘱受益人需要凭公证遗嘱、存款人死亡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独或共同向该行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查询业务,无需办理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查询范围包括存款余额、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发行或管理的非存款类金融资产的余额。对代销且无法确定金额的第三方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告知申请人到相关机构查询。
2021年,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的提取手续进一步得到简化。对于余额合计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已故存款人存款,提取流程由原先“继承公证+银行审核”简化为仅由银行进行审查。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能否证明没有其他继承人,是银行与客户争议的一大焦点。3月9日,“妻子支取亡夫6万元存款遭银行拒绝”一事登上热搜,事情的原委是:妻子持5张存折到银行支取存款未果后诉至法院,银行在法院查明妻子为唯一合法继承人后被判给付存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
“银行其实就是需要一个有法律效力的证明而已,做继承公证也好,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也罢,只需证明你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否则空口无凭。”业内人士表示,这也意味着,尽管存款继承的审查流程逐步简化,但银行的底线仍是把好风险关。
如何平衡便民利民与避免纠纷?部分资产传承文化相对深刻的地区提供了一些参考。
香港集友银行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
82岁的陈先生因癌症晚期需长期在医院卧床,但神志清醒。由于陈先生通过银行账户收取长者生活津贴,其妻子邝女士担心陈先生不能亲自前往银行处理账户事宜,而陈先生亦忧虑家人经济状况,因此最终向该行申请增加其家人为账户授权人,代为处理银行账户事宜。

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是无法回避的话题


纵观各类金融资产,关于继承的规则并非一片空白——银行已两度简化继承查询流程、保险可以指定受益人、自益型资金信托可设置继承人为信托计划的受益人……
不过,随着居民家庭的资产配置越来越多元化,除了传统的存款、股票、基金、保单等金融产品外,各种通过网络平台交易形成的金融资产也门类繁多,如第三方支付账户,网络互助保险,各种在线平台形成的押金、预付资金等,这些数字金融资产大多是可转让的非人身专属性的经济利益,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该属于继承财产。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财税金融法所讲师刘东辉提醒称,这些金融资产大多通过智能手机APP或者电子化合同订立,以电子账户等形式存在,需要手机号码、交易密码甚至人脸识别才能获得金融机构或服务提供者的确认,主张相关权利。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可能难以发现和识别相关数字金融资产,也存在部分继承人通过密码等直接转移金融资产的可能。
以微信支付为例,按照官方回应,处理亲人离世财产继承,需提供逝者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销户证明的其中之一以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通过逝者本人或家属微信提交并填写相关信息,等待核实处理。
尽管微信已明确“账号仅供用户本人使用,不得赠与、借用、转让、继承等”,但就像衣老师遭遇的情况,如果有人能操作已故人的微信,知晓已故人微信支付的密码,还是能够私下交易或转出微信零钱中的财产。
现阶段,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等可以换算成有价财产的数字资产花样繁多。此外,还包括在各大平台绑定的会员卡、储值卡、消费积分等。中华遗嘱库发布的《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显示,2020年度,有10.69%的“80后”在遗嘱中提到了微信、QQ、游戏账号、证券基金等虚拟财产,在“90后”的遗嘱中,对此的提及比例达到21.35%。
就上述各类资产的继承而言,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是无法回避的话题。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有平台提供“数字遗产”继承功能,用户可以在生前设定好遗产联系人,凭借死亡证明和一份密钥,联系人就能获取用户留下的个人信息。
但从合规角度来看,想要彻底理顺、完善这类新资产的继承细则,仍需要顶层设计。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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