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河北等27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同步行动,对天津、浙江、江西前期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全国多地的收贩“两卡”违法犯罪团伙实施集中抓捕。截至2日18时,各地公安机关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60余名,缴获电话卡、银行卡共计1.5万余张,查扣涉案资金1360余万元(人民币)。
“断卡”行动宣传活动在4月2日,兴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断卡”行动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活动中,兴安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通过发放《“断卡行动”火力全开,事关每一个人》、《防电信诈骗宣传资料》宣传单向群众讲解了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银行卡所带来的相关法律后果,引用真实案例说明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扩大了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认知的知晓率,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兴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此次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将“断卡”行动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与检察工作相结合,是夯实政法工作、扎实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表现,密切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检察官提醒:
手机卡,不能出租贩卖!
银行卡,不能出租贩卖!
微信、支付宝账号,不能出租贩卖!
只要是让您转账汇款的,三思再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