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消息,人民银行福州中支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农行福建省分行和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因多项违规分别被罚,同时14名相关责任人被罚。
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因账户交易监测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135万元。
同时,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黄贤明等8人对上述行为负责,被处罚款1-8.5万元不等。
黄贤明(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账户交易监测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给予警告,处5万元罚款。
李剑镔(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副行长)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涉及福州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处1万元罚款。
周斌武(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副行长)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涉及泉州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处1万元罚款。
谢彩霞(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副行长)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涉及泉州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处3.5万元罚款。
陈燕兴(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涉及福州分行账户交易监测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给予警告,处5万元罚款。
郭家夫(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涉及福州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处1万元罚款。
潘金炬(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三农对公业务部总经理)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涉及泉州分行账户交易监测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给予警告,处8.5万元罚款。
黄志发(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涉及泉州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处1万元罚款。
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因账户交易监测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120万元。
同时,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运行管理部总经理张鸿等6人对上述行为负责,被处罚款2.5-5万元不等。
张鸿(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运行管理部总经理)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账户交易监测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给予警告,处5万元罚款。
赖晓燕〔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内控合规部(反洗钱中心)副总经理〕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账户交易监测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给予警告,处5万元罚款。
许振华(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副行长)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涉及泉州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处2.5万元罚款。
王清水(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副行长)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涉及泉州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处3.5万元罚款。
陈生辉(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经理)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涉及泉州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处3.5万元罚款。
陈荣富(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运行管理部经理)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涉及泉州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处2.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