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河源市委批准,河源市纪委监委对龙川县纪委原副书记、县监委原副主任钟石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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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钟石崇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谋取职务,跑官要官,为他人工作调动和职务晋升说情打招呼并收送财物;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向管理服务对象高息放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等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谋取职务晋升或为亲戚调动工作给予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财物。
钟石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源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源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钟石崇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源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钟石崇简历 钟石崇,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广东龙川人 ,在职函授大学学历,1994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7年7月任龙川县公安局隆西派出所所长 2011年12月任龙川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隆西派出所所长 2013年9月任龙川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2018年1月任龙川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2020年9月被免去中共龙川县纪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20年10月被免去龙川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来源:河源纪检监察,万绿清风网日前,经中共河源市委批准,河源市纪委监委对龙川县纪委原副书记、县监委原副主任钟石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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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钟石崇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谋取职务,跑官要官,为他人工作调动和职务晋升说情打招呼并收送财物;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向管理服务对象高息放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等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谋取职务晋升或为亲戚调动工作给予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财物。
钟石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源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源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钟石崇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源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钟石崇简历 钟石崇,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广东龙川人 ,在职函授大学学历,1994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7年7月任龙川县公安局隆西派出所所长 2011年12月任龙川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隆西派出所所长 2013年9月任龙川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 2018年1月任龙川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2020年9月被免去中共龙川县纪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20年10月被免去龙川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来源:河源纪检监察,万绿清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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