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的监管高压下,支付行业里最常谈到的话题就是“冻结”。 就在前几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举办了第八期支付清算法务沙龙,围绕支付机构特约商户和支付账户管理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参加这次研讨的有人行、蚂蚁金服、财付通、通联支付、百付宝等单位的代表。 其中一项议题就是“支付机构对商户采取延迟结算措施的法律风险及防范”,这里的“延迟结算”就是坊间所称的“冻结”。 支付机构和商户之间因“冻结”款项引起的纠纷常常发生,那么法院是如何看待的呢? 中国支付网在查阅资料时发现了几个月前海口市美兰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判决,商户因款项被通联支付冻结而起诉。 判决书显示,商户唯怡公司在通联海南分公司办理了POS机,其他人在此POS机上刷卡支付了7.5万元,后被通联公司以连续出现大额交易、交易时间短、连续性强、交易违规为由,拒绝将交易资金支付给原告。 通联支付辩称,原告的POS交易触发了《通联支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控制度》、通联支付海南分公司《银行卡收单业务反洗钱工作细则》规定的反洗钱风险控制制度,通联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通联支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控制度》、通联支付海南分公司《银行卡收单业务反洗钱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法律义务,判定上述交易存在风险,并依法合规进行了资金暂扣,并向原告进行了及时通报。 后通联公司要求该商户尽快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签购单、账单、交易说明等可以证实交易非违规的材料,但该商户仅提供了签购单的照片,经多次催促仍没有提供上述材料,所以通联公司持续对风险资金进行暂扣,不予释放。 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商户的上述交易是否违规,通联海南分公司暂扣原告的交易资金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通联海南分公司双方对于何种交易情形涉嫌违规、涉嫌反洗钱等均没有约定。两被告仅通过对2017年1月4日至5日期间,原告使用POS机进行多笔大额消费时频繁出现交易被拒进行分析并判断原告上述交易违规并暂扣交易资金。 而原告和第三人提交的代收租金委托书及租赁合同可以证明,涉案的7.5万元实为原告代别人收取的租金。可见,通联并无证据证明原告的该交易违规,其暂扣商户交易资金的行为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最后,法院判决通联公司向该商户支付7.5万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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