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金眼 “支持秦农银行争取在全省布局,加快筹备上市,走特色化发展道路,打造全国一流农商行;积极争取国家批准陕西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市(区)通过城区农商行、农信社合并等方式组建市级农商行......”日前,《陕西省“十四五”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对陕西金融业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明确表述和安排。
日前,《陕西省“十四五”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正式印发实施。《规划》共4章46节,对陕西金融业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了明确表述和安排。 《规划》指出,到2025年末,陕西省金融业的主要发展目标包括:基本形成整体实力雄厚、区域布局合理、组织体系健全、市场功能完善、运行秩序稳定的“大金融”格局,西安初步建成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丝绸之路金融中心,全省金融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持续增强。科创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蓬勃发展,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占比力争达到 15%。全省金融资产质量持续改善,银行业不良贷款率稳定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和非法金融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全省金融秩序保持持续稳定。 《规划》提出了7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 做强做优法人金融机构。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完善治理结构,实现业务规模、经营效率、资产质量同步提升。支持长安银行上市,成立理财子公司,争取进入国内城商行领先行列。支持秦农银行争取在全省布局,加快筹备上市,走特色化发展道路,打造全国一流农商行。支持西安银行创新发展,保持在全国城市商业银行领先地位,巩固标杆行地位。 积极争取国家批准陕西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保持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地位不动摇,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市(区)通过城区农商行、农信社合并等方式组建市级农商行。 创新科创融资模式。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科技信贷事业部、科技金融中心,探索开展科技信贷差异化管理试点,在科技信贷审批、激励约束、拨备等方面实施差异化考核。 增强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落实普惠金融政策,加大对低收入群体、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按照市场化原则,增加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随借随还贷的规模。健全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激励机制,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营造敢贷愿贷能贷的政策环境,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超过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着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巩固金融扶贫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引导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强化支农支小定位,优化资金投向,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 重点发展债券市场。推动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支持长安银行、西安银行、秦农银行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用于补充资本,发行专项用于支持小微企业、“三农”的金融债券。 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支持丝绸之路农商银行联盟深化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从2021年6月开始,各地相继出台金融业相关规划方案,擘画金融业发展蓝图。《中国农村金融》记者梳理发现,目前,除陕西外,已有浙江、山东、广东、湖南、安徽、山西、天津、江苏、吉林、福建等地发布有关行动方案。虽然各地方案内容不尽相同,但对农村金融、农信系统、中小金融机构、地方法人银行等方面的关注只增不减。
浙江·做强做优机构
6月8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共分总体要求、融资畅通工程等八大部分,其中明确涉及农信机构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第六部分“做优做强现代金融机构体系”之中。 此部分的第二项内容“做强做优法人金融机构”中提出:支持省农信系统走在全国同业前列,深化省农信联社改革,完善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增强服务农信系统能力;支持农村商业银行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强化支农支小功能,提升服务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能力。 截至今年6月末,浙江农信83家机构各项存款29949.02亿元,比年初增长9.66%;各项贷款余额22790.55亿元,比年初增长13.08%;不良贷款率0.86%,拨备覆盖率493.79%。
山东:做优做强机构
7月4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山东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对农商银行等地方法人机构提出了“做优做强”的整体目标,其中的重点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强调“保持县域农村金融机构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突出服务功能,完善公司治理,提高机构经营的独立性和规范化水平。 二是以“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为目标,引导农商银行在农村地区增设服务网点布设金融服务终端,建设“一门式”金融服务站,提高服务半径和服务功能。 三是以“有效提升‘三农’服务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为目标,统筹推进农商行管理体制改革、法人机构改革和高风险机构处置。 今年6月末,山东农商银行系统110家机构总资产合计2.96万亿元,比年初增长7.34%;各项存款余额2.38万亿元,比年初增长8.24%;各项贷款余额1.61万亿元,比年初增长9.98%;三项规模指标增速均高于全国农商银行的平均水平,总量排位继续保持在“第一方阵”之中。
广东:打造头部机构
7月16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内容有两大方面: 一是打造头部金融机构方面。包括加快推进东莞、顺德、南海、佛山、中山、江门等优质农商行上市,以及广州农商行回归A股,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金融企业集团按照规定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与浙江把“积极支持全国性金融机构在浙发展”放在“做强做优法人金融机构”的顺序有所不同,广东直接把“打造头部金融机构”放在“壮大银证保金融机构”的前面。同时,在相关专栏中这一规划提出,建设国内领先的农商银行系统,扎根县域、服务“三农”。 二是在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方面。这一规划非常详细地提出,在全面完成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商行扩大经营自主权,不断激发农商行服务“三农”、服务小微的活力。推动省农信联社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农信系统多项综合能力建设。落实省政府对农信系统的管理责任。在稳定县域金融服务的前提下,加强宏观管理,促进农商行回归本源,巩固支农支小主力军的优势地位。 2020年末,广东农信共有83家法人机构,总资产合计41348亿元;规模总量高于同期浙江农商银行系统的34714亿元和江苏农商银行系统的32565亿元。
湖南:做大做强机构
8月16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湖南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深化改革,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功能定位;完善农商行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发挥支农支小主力军作用。 关于农商银行更为具体的内容,体现在第六个专栏《地方金融改革行动》之中。主要包括,一是鼓励农商银行系统等地方金融机构,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并购、重组的方式做大做强;二是支持其中的长沙农商行等一批有资格的金融机构上市融资,有条件的还可以设立金融租赁、理财、直投等专业化子公司。三是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深化改革,完善农商行法人治理结构;四是发行省级政府专项债券,补充农商行系统资本金,继续引入国有及社会资本,支持农商银行优化股权结构、增强资本实力;探索成立专业化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专项处置农商银行不良资产。
安徽 :优化金融服务体系
8月1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三地一区”建设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了未来五年,安徽省优化金融服务体系的具体方向。 《方案》指出,要优化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徽商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药都农村商业银行A股首发上市。支持合肥科技农商行补充科创专项资本,适时推动向合肥科创银行转型。支持新安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建设富有互联网基因和生态圈的金融科技特色银行。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升线上服务与业务覆盖能力。 要建立人才智库:加大金融人才和团队培育,每年遴选10人左右的金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5个左右的省“115”金融产业创新团队,给予每人、每个团队50万元资助和生活补贴。 7月31日,安徽农信各项贷款突破万亿关口,余额达10020.79亿元,较年初增加1032.66亿元。同时,各项存款余额已达13697.5 亿元,较年初增加1414.33亿元。
山西:推进农信社改革
9月8日,山西省金融办联合中央驻晋金融管理部门出台《山西省金融提振赶超行动方案》,对山西省金融发展提出了明确方向。 《方案》提出5项工作目标和11项具体措施。其中提到,深入推进地方金融改革。推进农信社改革,支持城商行做优做强。推进省属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加快山西金融租赁、山西信托等企业战略重组,继续推进增资扩股,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畅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毛细血管”。强化穿透式金融监管体系,实现金融本质安全。
天津:加强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控
9月9日,天津市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从服务与发展、监管与稳定、改革与创新等方面入手,力争“十四五”时期,基本建成服务实体有特色、监管稳定有成效、改革创新有活力的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 其中提到,加强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坚决落实中小金融机构及其股东、发起行的主体责任、地方属地责任和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通过实施深化改革、补充资本、完善公司治理、引进战投、加大清收等有针对性的措施,持续增强中小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能力。
江苏:发挥“主力军”作用
8月31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江苏金融工作要努力实现“强好足优”的目标,即金融服务支撑强、金融协调发展好、金融改革势能足、金融生态环境优。同时,《规划》指出,展望2035年,江苏省将基本形成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基本实现地方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与江苏社会主义现代化水平相适应的金融强省。
《规划》分别从创新驱动、产融结合、健全普惠金融体系、守住金融稳定底线等多维度阐述了“十四五”期间,江苏金融工作的重点工作。 《规划》中多次提到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其中在提升普惠领域融资服务质效方面,《规划》指出,要完善多元普惠的金融供给体系。发挥农村商业银行支农“主力军”作用,保持农村商业银行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支持具备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通过上市挂牌、合并重组以及发行“三农”、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等方式提升支农能力。
吉林:稳妥推进13家县联社改制
9月29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规划》从提升融资质效、加速业态发展、发展农村金融、加强金融监管及数字化转型等多维度阐述了“十四五”期间,吉林省金融工作的九大重点任务。 《规划》指出,要增强中小银行金融服务能力,强化法人治理,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运作;要实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跨越工程,支持吉林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加快上市发展步伐。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推进13家县联社改制。
福建:稳步推进农信社改制
9月30日,福建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积极打造普惠金融改革示范区、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示范区。 《规划》在重点任务中指出,要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持续做优做强,做实福建总部,加快改制上市步伐。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兼并收购境内外金融企业,增强金融业全面开放格局下的竞争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增强地方中小银行金融服务能力。推动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增强县域服务功能。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信社改制工作。
来源于: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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