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共评估认定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包括6家国有商业银行、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4家城市商业银行。同时发布了《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下称《规定》)。
根据《规定》,按系统重要性得分从低到高分为五组:第一组8家,包括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第二组4家,包括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三组3家,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第四组4家,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第五组暂无银行进入。 系统重要性银行规模大、业务复杂性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关键服务,其稳健经营关系到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银行体系运行总体稳健,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从夯实我国银行体系健康发展基础的角度,需进一步完善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的基础性政策框架,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在落实各项微观审慎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满足更高的监管标准,提高其抗风险能力。 3家股份行未入选 在市场分析人士看来,此次首批系统重要性银行共19家,与此前市场预期的名单范围相差不大,但更加强调入选银行的重要性、稳健性和代表性。 根据《规定》,系统重要性银行分为五组,分别适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资本要求,附加杠杆率为附加资本的50%,分别为0.125%、0.25%、0.375%、0.5%和0.75%。不同组别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恢复与处置计划、信息报送与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要求是相同的。 在此次公布的名单中,第五组暂无银行进入。 专家认为,这一名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框架基本确立和落地,显示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审慎性进一步增强,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国内金融监管质效,促进与国际金融监管接轨,增强我国金融系统稳定性。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附加监管规定》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建立资本内在约束机制,提高资本内生积累能力,切实发挥资本对业务发展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