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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国家又免两个税!只需申报无需缴纳!1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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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6 17: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免增值税!税务总局宣布!
11月1日起施行!



划重点:

1、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2、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离岛免税店兼营应征增值税、消费税项目的,需要分别核算离岛免税商品和应税项目的销售额。

4、离岛免税店需要将离岛免税商品的名称和销售价格、购买离岛免税商品的离岛旅客信息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实时向税务机关提供。


这两个税延缓缴纳税局明确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缴纳一律延缓到明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0号),明确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的具体操作规定。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内容是什么?

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延缓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一并缴纳。具体是指,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7月、10月办理第二、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只申报不缴税,应缴税款延缓至明年1月同2020年第四季度的税款一并缴纳。

2、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可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暂缓缴纳当期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延缓缴纳政策仅限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等。

3、小型微利企业可否选择不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如果有企业自愿放弃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希望正常缴纳税款,预缴申报时在申报表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行次填写“0”,并简要填写原因说明后,即可正常办理缴税。

4、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如何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除以上两大利好政策外,11月1日起,部分人到手工资要变多!


11月1日起,
到手工资或将多一笔钱!

今年中秋节、国庆节你加班了吗?

如果加班的话,那下个月工资条要注意了,你或许会多笔加班费!

双节加班费这样算:

今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合并,加班工资的算法跟往常有些不同。人社部明确,10月1日至4日加班可享3倍工资。9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

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一算到加班费,会计就头疼,张三加了1.5天,李四加了4小时......一份工资表算下来,头都要炸。

“值班”和“加班”待遇不同!

如果国庆期间你被单位安排“值班”,那么一定要注意, “值班”和“加班”不只是概念不同,劳动待遇也不同。

加班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用人单位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延长。而实践中,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节假日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或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均可认定为“值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延时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

实践中,劳动者就值班事实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裁判机构一般不予支持,但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规章制度、集体合同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值班待遇。
对加班和值班进行正确的区分,最终意义还是在于相应工资待遇的处理。加班的工资待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的,而值班因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故关于值班的工资待遇一般情况下是由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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