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拉卡拉因涉嫌信用卡违法套现而被华夏银行拉入黑名单。该名单由华夏银行于今年9月30日发布,根据公告,华夏银行对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受理的交易不再累计积分,同时“不累计积分的支付机构将不定期更新”。
根据华夏银行公布的收单机构商户编码前三位号码,被“拉黑”的机构有19家,分别为:卡友支付、拉卡拉、汇付、银盛支付、联动优势、易生支付、海科融通、现代金融、随行付、开店宝、中付支付、钱宝科技、嘉联支付、付临门、国通星驿、和融通、瑞银信、乐刷、畅捷通。
多家银行集体“拉黑”拉卡拉
然而这并非第一家将拉卡拉划进黑名单的银行,今年6月15日,民生银行就发布了关于民生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调整的公告,自2020年8月1日起,将对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进行调整。其中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受理的交易,不再累计积分,以商户编号前三位代码进行识别,同时不累计积分的支付机构将按月更新,以民生银行信用卡官方网站公示的最新版本为准。自2020年8月1日(含)起收单机构编码前三位为801、822、823、826、829、831、833、834、836、843、847-850、857、864、887、890、900不再累计积分。
紧接着,6月18日,广发银行发布关于广发银行信用卡不累积积分商户的公告。公告称,自2020年8月2日起,为保障客户用卡安全、鼓励规范用卡,广发将新增加不累积积分商户名单。
2020年9月2日,光大银行银行信用卡中心发布了《关于光大银行信用卡不累积积分商户的公告》。
上述银行公布的不累积积分的商户编码前三位中,都出现了“822”,而这正是拉卡拉对应的编码,至此,拉卡拉已经被多家商业银行集体“拉黑”。对此有专业人士指出,某些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POS机,与用户联手套取现金,故意制造虚假商业买卖交易单据,银行的‘拉黑’行为主要是用来防范信用卡和收单机构的恶性交易防范金融风险。这里主要指的就是信用卡积分“套现”,一般都是在费率较低的商户端频繁、大额刷卡,获得信用卡积分,再用积分向银行信用卡中心兑换礼品、消费券、合作方航空里程等,然后将这些物资放在二手平台上转卖。对于信用卡而言,积分只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信用卡积分只能归持卡人所有,如果转让给其他持卡人,则构成违规。如今对于使用拉卡拉设备的商户而言,被银行拉黑不再享受累积积分就意味着无法对积分套现“薅羊毛”了。
旗下考拉征信曾因违法买卖个人信息被查
然而这并非拉卡拉的第一次涉嫌违规。去年年底,江苏淮安警方依法打击了7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公司,涉嫌非法缓存公民个人信息1亿多条。其中拉卡拉旗下考拉征信及北京黑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销售、技术等20余名涉案人员被警方抓获。
警方调查发现,自2015年3月以来,北京考拉公司非法提供查询返照9800余万次,获利3800余万元,在公司服务器中查获并收缴被非法获取、存储的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相片近1亿条。个人信息这些及其隐私的数据被一些公司包装成为个人数据产品进行贩卖,严重侵害了个人隐私,部分涉案人员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经被法院判处了相应的刑罚。
此后,拉卡拉在回应深交所问询时表示,其对考拉昆仑持股比例为32.4%,不能控制考拉昆仑股东会;董事未占超半数席,不能控制考拉昆仑董事会;并表示不参与具体经营活动。拉卡拉同时提到,与考拉征信存在业务往来,但否认利用个人信息违规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
然而几乎就在考拉征信买卖个人信息一事被曝光的同时,拉卡拉还收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的罚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汇罚〔2019〕86号”处罚书显示,拉卡支付违法行为类型为《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汇发〔2015〕7号文印发)第九条,违法事实为“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超限额购付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被处罚金额83.87万元。
所以,涉嫌信用卡积分套现并非拉卡拉的“首犯”,此前公司就已经多次因业务违规被处罚或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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