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行长网-玩卡养卡学院_信用卡资讯|pos机资讯|银行风控线报-网贷口子社区_综合的羊毛分享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发新帖
查看: 3286|回复: 0

信用卡的“全额计息”-老行长公开课开讲!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6-20 20: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来,某客户反映了一个信用卡问题:信用卡消费后,由于未能全额还款产生了很高的利息。客户说:“原本以为计算利息是按照超过最后还款期以后的时间来计算,但最后发现银行竟然从消费日开始计算消费利息,并且全额计息”。客户非常不理解。这一现象是银行长期执行信用卡“全额计息”条款所决定。
这种制试条款的规定或将发生改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其中涉及到“关于信用卡逾期计息的问题”。在信用卡透支逾期如何支付利息方面,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并已偿还最低还款额,其主张按照未偿还透支额计付记账日到还款日的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发卡行对“按照最低还款额方式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应按照全部透支额收取从记账日到还款日的透支利息”的条款未尽到合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持卡人主张按照未偿还透支额计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发卡行虽尽到合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但持卡人已偿还全部透支额百分之九十,持卡人主张按照未偿还数额计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消费者而言,这有利于降低消费成本;对银行来讲,短期内虽然可能减少一部分收入,但长远来看,却并非没有好处。”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在未能全额归还信用卡的客户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一时疏忽,有的未还款额只有上百元,甚至只有几十元。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按照全额基数计算利息,势必会影响用户体验。如果按照未还部分计息,则既符合实情,也照顾了用户感受。“现在很多互联网金融创新,能够做到随借随还、按日计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信用卡还按照授信额度计息,而不是按照实际欠款来计息,并不符合以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的原则,容易造成用户流失。”曾刚说。
但是,也有观点认为,信用卡业务具有特殊性,如果持卡人按期还款,相当于是银行为用户提供了无利息的资金,而这些资金银行本可以用来放贷。因此,持卡人不按期还款应支付高额违约金。“国内商业银行收取信用卡违约金,本质上是风控举措,而非盈利手段。违约金针对的是那些恶意透支的持卡人,本意是催促持卡人尽快归还信用卡透支款项。”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当然,信用卡违约金是符合法律精神和商业原则的一种“对价”给付,也是商业银行加强风险防范的一种措施,同时还要有助于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对于大部分持卡客户来讲,在现有新的征信体系越来越严谨的大趋势下,良好的持卡客户对于发卡银行来讲,发卡银行承担的风险占比较小;但是对于用卡套现、倒卡、经常性逾期还款等存在不良行为的客户,发卡银行承担的风险占比较大。站在商业银行加强风险防范的角度考虑,在现有大数据平台下,如何识别有贡献度客户,发卡机构正在努力研究。由于信用卡消费利息的收取方式,涉及到广大信用卡持卡客户的基本权益,各家发卡机构均采取原有的“全额计息”方式。在考虑风险承担问题及用卡感受度问题上,如能采取分类收息方式,既能满足客户的用卡良好体验,也能继续保持住发卡银行的风险防范能力,应该作为大家共同探讨的一个问题。



老行长支付网,为您想得更多,看得更远!让智慧点亮生活!http://Laohangzhang.com.旗下微信公众号:卡王之家。专为持卡人着想的公众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3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老行长 ( 粤ICP备18015827号-1 )

GMT+8, 2025-1-9 22:02 , Processed in 0.17464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