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调整,制定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版)》,现予以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1号公告同时废止。
其中,明确了“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征信服务收费”、“电信网和互联网网间结算费”、“民航垄断环节服务收费”、“沿海、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对外开放港口的服务收费”等5项中央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其中:
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1. 银行卡刷卡交易发卡行服务费 借记卡:不高于0.3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13元); 贷记卡:不高于0.45%。
2. 银行卡刷卡交易网络服务费 向发卡机构:不高于0.032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3.25元); 向收单机构:不高于0.032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3.25元)。
商业银行基础服务费
1.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每笔0.2万元以下(含0.2万元),收费不超过2元; 0.2万~0.5万元(含0.5万元),不超过5元; 0.5万~1万元(含1万元),不超过10元; 1万~5万元(含5万元),不超过15元; 5万元以上,不超过0.03%,最高收费50元。
2.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每笔1万元以下(含1万元),收费不超过5元; 1万~10万元(含10万元),不超过10元; 10万~50万元(含50万元),不超过15元; 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不超过20元; 100万元以上,不超过0.002%,最高收费200元。
3.个人现金汇款手续费 每笔不超过汇款金额的0.5%,最高收费50元。
4.支票手续费 每笔不超过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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