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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 带来了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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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6 12: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似乎永无止境的广告推送、一条接一条的垃圾短信、一个又一个的诈骗电话……注册一个APP、填写一次资料都会面临着个人信息泄露的困境。如今,数字经济的发展便利了民众的生活,但民众也承受着个人信息泄露、非法买卖、过度使用等情况。

今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保法》”)实施一周年,其颁布对社会带来了哪些影响?数字时代,民众又该如何保护个人信息?
小小剪贴板也能侵犯隐私市民李某某在使用某公司运营的APP时发现,该APP存在未经用户同意监测、收集手机剪贴板信息的情形。李某某认为,剪贴板可以存储身份证号、手机号、照片等涉及隐私的个人信息,但该APP的《隐私政策》没有包括将收集手机用户剪贴板信息的说明,也未履行告知提醒义务征得用户同意,某公司的行为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以及隐私权。故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司删除未经许可收集的信息、停止未经其许可收集剪贴板信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广州互联网法院受理了这一案件,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案涉APP在其《隐私政策》中并未列举用户剪贴板信息。用户成功安装APP后,手机页面显示的APP权限内容也未包含剪贴板信息,结合鉴定意见和某公司的答辩情况,可以确认某公司未经李某某许可,对其剪贴板信息进行监测和读取。案涉APP未经许可监测、读取李某某手机剪贴板信息的行为侵害李某某的隐私权。故判决某公司向李某某赔礼道歉。
经审法官李朋认为,该案明确用户手机存储空间属于个人隐私范畴,手机剪贴板作为手机存储空间的一部分,亦属于个人隐私。
个人信息处理易产生纠纷
李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APP未经许可监测、读取手机剪贴板的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个保法》确立了“告知-同意”机制,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时,除了法定的情形外,均应依法告知个人,取得个人的同意,并应确保个人的同意是在其充分知情之后做出的。在告知方式上,应该显著便于个人发现,告知用的语言应该通俗易懂、清晰准确,确保个人能够充分理解,还应当根据环境与情景的不同进行调整,优化告知内容的展现形式。
“互联网平台、手机APP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按照隐私政策,以用户知情同意为前提,严格根据法律规定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主动告知收集的个人信息种类,切实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李朋表示。
以广州互联网法院为例,该院自2018年建院以来,受理涉隐私权、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件共有89件。在这些案件中,用户在接受互联网平台或其他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时,因互联网平台或者其他经营者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而产生纠纷的占比最高,约占此类案件数量的66%。
信息黑色链条成牟利工具
除此之外,因个人信息泄露而产生的黑色链条,成为了不法分子获取非法利益的方式。今年10月31日,广东高院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中的这一则涉快递行业的典型案例:蔡某和庄某于2021年12月1日入职于某物流公司,蔡某负责分拣快递包裹,庄某负责扫描快递包裹。2021年12月2日至10日期间,蔡某与庄某合谋利用上班的便利,用手机对快递包裹上的快递单拍照,非法获取寄件人、收件人的个人信息,再以每条信息1.3元至1.5元不等的价格,非法出售8000多条公民个人信息给李某,从中非法获取12884元。经过审理,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12884元。
新快报记者梳理发现,近一年来在广州互联网法院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不满差评商家擅自公布消费者个人信息、手机APP未经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等典型案例,甚至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还被批量贩卖,这不仅侵扰公民生活安宁,更是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从涉案的领域来看,手机通信、快递物流、医疗保险等行业都值得关注。
律师说法任何时候个人利益遭受侵害
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在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看来,《个保法》实施一周年之后,整个社会层面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对此的关注度都有显著的提升,特别是涉及个人数据的接触和处理,都比以前更加重视。
李旻在个人信息保护的领域做了很长时间的研究,他认为,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并不是从过去一年才开始的,其实早在智能手机出现后,各方就已意识到这个问题。
在李旻看来,《个保法》出台之后,公民更有针对性地了解自己在哪些权益层面应该得到保证,哪些情况下对方的行为是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另据李旻观察,国家近一年对于企业违规使用数据和处理数据的打击力度还是很大的,而从企业端的角度来讲,对于数据合规的要求也越来越明显。
李旻建议,无论任何时候,如果个人利益遭受侵害,都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让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旦面对相应问题,不用紧张和害怕,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虽然诉讼相对投诉维权会有一点复杂,但是从自身权益角度讲,诉讼是非常好的途径和手段,也是一个正向的引导过程。所以日常对于法律的接触和深入学习,是非常有必要的。”李旻说。
保护个人信息小妙招
快递最好寄到驿站 作废单据要销毁
生活中,窃取个人信息的套路令人防不胜防,民众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广州互联网法院李朋法官建议民众无论是线上线下都要谨慎填写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填写姓名、电话、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在填写快递收货信息时,如选择快递驿站等自取方式,不必精确到住址的具体门牌号。”李朋说,“在处理个人信息痕迹时也要格外细心,在上网时如有涉及到个人信息的内容,一定要及时退出、删除痕迹或者销毁;纸质文件通过碎纸机等工具进行销毁,将含有个人信息的快递单进行涂抹或销毁。”
李朋法官还提醒,民众在使用各类APP时谨慎授权,在授权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授权的内容,对于使用该软件没有必要的权限关闭。对长期不使用的平台或者网站及时取消授权、或者注销账号。在使用个人信息时要防止泄露,在使用完相关的证件时,及时删除手机里的照片。在使用复印证件时,最好在空白处写上复印件的用途。
对话广东财经大学副教授、研究所导师许哲:
《个保法》令个人信息保护有了盾牌
问:《个保法》实施一年以来,从您的角度来看,其颁布对整个社会带来了哪些影响和促进?
答:首先,《个保法》确立了一系列的原则以及基本权利让处于弱势的个人消费者拥有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盾牌。
其次,产业信息开发有了规则。规范信息开发行为,保证个人信息被合理利用与开发,可持续性地产生更好的数字产品以更好地服务民众。
再次,社会信息发展有了保证。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产业信息开发的同时,明确数据权益归属,让数据进入市场中,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推动数据共享,才有可能真正释放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潜力,以推动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最后,国家信息安全有了抓手。《个保法》设置了“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个人信息跨境提供规则,要求因业务确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应当满足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订立标准合同等条件。至此,国家信息安全在境内和境外两个方向上具有了实实在在的抓手。
问:这一年以来,《个保法》堪称一个热门的法律,那么接下来在哪些层面可以作为重点抓手,来继续推动这部法律?
答:个人信息权利具有复杂性,《个保法》对其并没有加以明确规定,而是规定了个人信息权利束,而采用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模糊表述。该法从44条到47条规定了知情权、决定权、查询权、更正补充权、复制权、删除权、可携权等权利。
个人信息权利体系的发展,可将个人信息自决权作为个人信息权利的出发点,建立监护个人信息自决权的相关制度,并以司法实践为实践土壤,以宪法人格权和通信自由权理论为法理依据,摸索个人信息权力体系的发展与整合,将其最终形成有机联系、互相协同的统一整体。
问: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国家层面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越发重视。除了《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之外,其下面还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细则。请您展望一下这一领域的美好愿景,还有哪些相关内容将会出台?
答:例如如何对大型数据平台(守门人)的划分与分类管理细化与外国法律、国际规则的互动与冲突处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等。
法官建议遇到侵权如何处理?第一时间保留好证据!
《个保法》的实施,令外界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和处理的意识有所提升,但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等问题时,究竟该如何进行维权呢?李朋法官表示,遭遇此情况时,首先要保留好证据。
“第一就是要及时截屏,如果时间允许可以通过在线区块链存证等方式及时固定证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发现如今民事主体对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的意识显著提高,诉讼维权的积极性提高,随着当前证据保全越发便捷,个人自行参诉即不聘请律师的应诉比例显著增加。”李朋说。
不过,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往往比较隐蔽,当你发现时,侵权行为已经发生,甚至个人在遭遇个人信息泄露时往往难以举证,因为不少APP在第一次使用之后再登录,很多选择场景已经没有了,普通人很难及时固定有效的侵权证据。更重要的是,由于个人信息侵权具有技术性,普通消费者往往只能掌握表面的操作过程,对于平台方背后对信息的处理方式则无法深入了解。李朋认为,普通消费者和信息处理者在举证能力上实力悬殊,消费者的举证可能会受到限制。
对此,《个保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该规定确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来证明其没有侵权,同时《个保法》也明确了公益诉讼制度。
今年7月11日,由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广东首例向互联网法院提起的涉“人脸识别”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宣判。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4名被告立即停止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害,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公开赔礼道歉并以行为补偿弥补损害,被告需要通过开展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警示教育、公益宣传、志愿服务等方式进行行为补偿,以弥补和修复其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消除不法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
新快报记者 高京 杨喜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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