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到2019年毕马威华振合计收费10.75亿元。
2018年报告期内,本集团就财务报表审计(包括子公同及境外行财务报表审计)向毕马威及其成员机构支付的审计专业服务费用共计民市2.10亿元。其中由本行統一支付的审计费用为1.36亿元(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150万元)报告期内,毕马威及其成员机构向本集团提供的非审计服务包括税务咨询服务及为债券发行项目提供的专业服务等,收取的非审计专业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0.06亿元。
2017年審計師聘用情況
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本行2017年度財務報表審計的國內會計師事務所,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為本行2017年度財務報表審計的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本行2017年度內部控制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和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已連續五年(2013年度、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為本行提供審計服務。報告期內,本集團就財務報表審計(包括子公司及境外分行財務報表審計)向畢馬威及其成員機構支付的審計專業服務費用共計人民幣1.97億元。其中由本行統一支付的審計費用為1.36億元(包括內部控制審計費用1,150萬元)。報告期內,畢馬威及其成員機構向本集團提供的非審計服務包括稅務諮詢服務及為債券發行項目提供的專業服務等,收取的非審計專業服務費用共計人民幣0.08億元。
2016年审计费用1.8亿元。2015年审计费用1.67亿元,2014年审计费用1.61亿元,2013年审计费用1.6亿。2012年审计费用1.75亿元,2011年1.76亿元,2010年1.78亿元。
2011本行 2010 年度股东年会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行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 2011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 2011 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并对相关审计费用予以审批。自本行上市以来,上述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六年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三年内,本行没有更换审计师。
报告期内,本集团就财务报表审计(包括子公司及境外分行财务报表审计)向安永及其成员机构支付的审计专业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1.76 亿元。其中由本行统一支付的审计费用为1.60 亿元。
报告期内,安永及其成员机构向本集团提供的非审计服务包括为海外分支机构申设提供的服务、税务咨询服务及收购交易尽职调查等,收取的非审计专业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0.14 亿元。
2010:本行 2009 年度股东年会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行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 2010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 2010 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并对相关审计费用予以审批。自本行上市已来,上述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五年为本行提供审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报告(A 股)服务;在过去五年内,本行没有更换审计师。
报告期内,本集团就财务报表审计(包括子公司及境外分行财务报表审计)向安永及其成员机构支付的审计专业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1.78 亿元。其中由本行统一支付的审计费用为1.60 亿元。
报告期内,安永及其成员机构向本集团提供的非审计服务主要包括为本行发行 A 股可转债及 A+H 股配股等再融资项目提供的专业服务,为海外分支机构申设提供的服务及税务咨询服务等,收取的非审计专业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0.32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