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监管对国内金融业务的整顿不断趋严,对反洗钱违规也不手软。
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广州银罚字[2021]14号-19号)显示,因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农商银行”)存在多项违法行为遭罚款人民币590万元。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于2021年8月9日至10月9日对广州农商银行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反洗钱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实,在检查期限内广州农商银行的反洗钱工作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发生交易的违法行为。
此外,郭鉴芳时任广州农商银行反洗钱中心总经理,对该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直接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郭鉴芳罚款人民币7.6万元。 董洪峰时任广州农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该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法行为直接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董洪峰罚款人民币3.7万元。 雷达时任广州农商银行金融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对该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与身份不明的客户发生交易的违法行为直接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雷达罚款人民币11万元。 李驹时任广州农商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对该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发生交易的违法行为直接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李驹罚款人民币8.5万元。 林树茂时任广州农商银行金融科技部总经理,对该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直接负责,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林树茂罚款人民币5万元。 近年来,央行不断加大反洗钱执法检查力度,防范其带来的各种风险。《中国反洗钱报告2020》显示,2020年,央行共对614家义务机构开展反洗钱执法检查,其中87%为法人机构,依法处罚反洗钱违规机构537家,罚款金额5.26亿元,处罚违规个人1 000人,罚款金额2468万元,反洗钱监管处罚总额较往年明显上升。 同时,央行起草制定《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指导法人金融机构开展风险自评估工作,2021年8月1日施行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强调基于对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情况,采取不同的反洗钱监管措施,将反洗钱有关规范性文件已明确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纳入《办法》适用范围,增加网络小额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反洗钱义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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