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香港证监会(“证监会”)公布一项处罚决定,对新加坡银行前大中华与北亚及台湾小组总监兼高级客户关系经理王郁晴做出禁业10年的处罚,原因正是证监会调查发现王郁晴在求职时学历造假。
被雇主举报
证监会的资料显示,王郁晴在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期间在香港受雇于瑞士宝盛银行(Bank Julius Baer & Co. Ltd),担任台湾市场小组总监兼客户关系经理。2019年3月,王郁晴跳槽至新加坡银行,担任大中华与北亚及台湾小组总监兼高级客户关系经理一职。 6个月后,香港金管局接到新加坡银行主动作出的汇报,质疑王郁晴简历中的学术资历以及提交给银行的学位证书的真实性。此后,香港金管局将有关报告转交证监会调查。 证监会经过调查发现,王郁晴并没有从加州州立大学洛杉矶分校毕业。但在两次求职期间,她曾分别向雇主提交了假学位证书,显示其在1990年至1994年就读于加州州立大学洛杉矶分校,并获得工商管理文学学士学位。 证监会指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129 条,证监会在考虑某人是否适当人选时,除考虑其认为有关的任何事项外,亦须考虑该人的品格及可靠程度,以及其是否有能力称职地及诚实地进行有关的受规管活动。 在瑞士宝盛银行任职期间,王郁晴曾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在新加坡银行任职期间,则继续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 证监会表示,在决定王郁晴的处分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她过往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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