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行长网-玩卡养卡学院_信用卡资讯|pos机资讯|银行风控线报-网贷口子社区_综合的羊毛分享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发新帖
查看: 1737|回复: 0

银保监会突发两则风险提示:谨防“POS机申办诈骗”、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9-27 12: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银保监局发布了一条的风险提示,警惕冒充银行业务员上门营销办理POS机。
提示称随着金融科技的进步,消费者利用POS机刷卡消费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这也给一些诈骗分子可趁之机,冒充银行业务员上门营销办理POS机,并传授所谓的“POS机可刷信用卡套现收取手续费”的“生财之道”,收取POS机办理“手续费”后就“人间蒸发”。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办理POS机应到正规银行进行申请,不要轻信上门营销的陌生人,也不要通过POS机进行信用卡套现。
一、拨打官方客服电话核实身份信息。对于有自称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办理业务的,千万不要轻信,一定要当场核实清楚其身份,也可拨打客服电话核实,再提交资料,被收取了费用也记得留存相关票据,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发现被骗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到正规银行网点申办POS机。如果想要办理POS机,必须本人申请,可以直接前往银行营业网点咨询办理。同时,商户应依规、合理使用POS机,不用于套现,维护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
三、利用POS机套现可能涉及犯罪。利用POS机为他人套现获利,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且很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来诈骗,自己最终也将成为受害者,而套现数额较大的持卡人也有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信用卡作为重要的金融工具,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便捷,满足支付、消费、分期等需要,但却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存在安全隐患。
日前,北京银保监局发布谨防“信用卡被盗刷”的风险提示,建议消费者妥善保管信用卡、规范支付行为、开通短信提醒,切实保障自身财产安全。 一、案情简介
消费者丁某在晚上与朋友聚餐时,突然收到银行发来的十条短信,显示每一笔金额都在5000元的消费记录,共刷走丁某信用卡5万元。
丁某立刻打开钱包,发现信用卡仍在身边,但回忆起之前在某商户刷卡时将卡片遗忘在收银台,后续才取回。
丁某反应过来后,立即给发卡银行拨打求助电话,并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拨打了报警电话,会同银行工作人员和警察同志沟通了解决方案。
二、案例分析
信用卡作为重要的金融工具,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便捷,满足支付、消费、分期等需要,但却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存在安全隐患。
信用卡被盗刷通常为两种情形:
一种是不法分子直接用原卡刷卡或取现。这种情况多是因为持卡人丢失信用卡并泄露密码。
另一种是不法分子复制伪造信用卡,并窃取了密码,在异地或线上进行盗刷,案例中的丁某便是此种情况。
三、风险提示
为维护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您:
防范信用卡被盗刷,三个方面要注意:
一是妥善保管。保管好信用卡以及相应的证件,保管好信用卡卡面上的信息以及密码,保管好办卡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不要将信用卡交给他人使用或告知他人密码,办理了手机银行或网银的,操作交易时须提高警惕,及时关注账户变动情况。
二是规范支付。前往正规商户进行刷卡,刷卡时注意周围有无可疑设备,输入密码时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密码被窥视。提高对钓鱼网站、不安全链接、诈骗电话的警惕度,勿在不安全环境下输入密码,避免信息泄露。
三是开通短信提醒。尽量开通信用卡短信通知功能并随时关注,随时掌握资金变动情况,提高反应速度,防止损失增大。
一旦信用卡被盗刷,三个措施要牢记:
一是及时冻结或挂失。发现信用卡被盗刷第一时间致电发卡银行官方客服电话,告知异常交易,及时冻结账户或挂失卡片。若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立即电话联系控制款项划出。
二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保留受案回执。详述被盗刷情况,证明信用卡仍由自己保管,盗刷消费非本人所为。部分支付机构需持卡人提供受案回执作为否认交易的证明材料。
三是固定证据。立即到就近的ATM或POS上进行一笔刷卡交易,证明卡片在您身上未丢失,固定电子证据证明人卡未分离。如果卡片已经冻结或挂失,刷卡不会成功,通过ATM机交易时卡片可能会被吞卡,请不要惊慌,按银行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即可。

老行长支付网,为您想得更多,看得更远!让智慧点亮生活!http://Laohangzhang.com.旗下微信公众号:卡王之家。专为持卡人着想的公众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3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老行长 ( 粤ICP备18015827号-1 )

GMT+8, 2024-12-23 12:50 , Processed in 0.161000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