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今年3月12日,工信部发布通报称,上海收钱吧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的收钱吧APP(5.2.6)存在“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上榜。工信部要求,未完成整改的APP应在3月17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对于逾期不整改的,工信部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处置工作。
2020年12月,工信部副部长刘烈宏还表示,截至目前,已完成44万款APP的技术检测工作,责令1346款违规APP进行整改,下架94款拒不整改的APP,对发现APP侵害用户权益问题的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IPO进程受阻
本次被通报的收钱吧,还在推进A股上市事宜。根据公开信息,2020年12月24日,收钱吧与中金公司签署上市辅导协议,拟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若进程顺利,收钱吧将成为A股首家聚合支付行业上市公司。而此次被工信部点名通报,对于正在上市途中的收钱吧而言,或将成为该公司IPO道路上的绊脚石。
2021年1月,中国证券业协会从科创板和创业板的已受理企业中抽取20家进行信息披露质量检查,其中有16家在被抽中后“打退堂鼓”,终止审核。
对于撤回现象频发,沪深交易所明确,对于现场检查进场前撤回的项目,如发现存在涉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保荐机构、发行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绝不能“一撤了之”,也绝不允许“带病闯关”。
今年3月20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还表示,“在IPO现场检查中出现了高比例撤回申报材料的现象,并不是说这些企业问题有多大,更不是因为做假账撤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
根据公开信息,收钱吧在过去的7年中完成了多轮融资,投资方包括恒生电子、中金资本、灏源资本等。此外,A股上市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拉卡拉也在2020年成为了收钱吧的股东。
当前,收钱吧持股5%以上的股东包括陈灏、上海喔噻投资中心(有限合伙)、SVVIHK I Limited、杭州中金锋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考拉昆略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德天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等。
其中,陈灏的持股比例为31.01%,其为收钱吧创始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CEO),也曾是拉卡拉联合创始人。据了解,拉卡拉对收钱吧的合计持股比例为5.0484%,联想控股、蓝色光标、正奇金融、旋极信息、拓尔思均为间接股东。
2020年6月,收钱吧曾发生过一轮工商变更。其中,拉卡拉成为其直接股东之一,陈灏在内的六名自然人也成为收钱吧的股东,而杭州有赞科技有限公司(有赞科技)则从收钱吧的股东行列中退出。
已获外包机构备案
事实上,作为一家聚合支付平台,收钱吧自身并未持有支付牌照——《支付业务许可证》。相对而言,第三方支付行业则需要持牌经营。换句话说,聚合支付处于“裸奔”的状态,无需牌照。
但按照现行办法,聚合支付实行的是备案制管理。据《华夏时报》报道,支付行业专家金之聿对记者表示,聚合服务商现在不是牌照管理,但是支付清算协会会进行外包服务商的备案,相当于行业自律管理。
据了解,2020年8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设定了外包服务机构申请备案的基本条件,包括合法设立、不在外包服务机构黑名单内以及遵守监管和协会的管理要求等。
同时,《办法》明确了外包机构的定义。根据《办法》,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是指经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有权机关批准成立,接受收单机构委托,承办收单非核心业务并提供相应服务的机构。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认为,随着收单外包服务市场的快速发展,部分外包服务机构存在转包、分包、从事套现和二清以及为跨境赌博等商户提供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扰乱了收单市场秩序。
按照《办法》,收单机构应有序推进合作外包机构备案工作,在2021年6月30日前将备案完成比例提高至100%。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备案的外包机构,收单机构应在确保商户服务延续性的前提下,有序终止合作。
2020年9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上线的备案系统显示,60家企业成为首批备案企业,收钱吧等聚合支付平台在列。同样的,获得备案的还包括银联商务、拉卡拉、通联支付、网联商务等持牌支付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