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去年10月10日,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宣布行动不设时限,直到两卡泛滥被用于犯罪的被动局面彻底扭转。
截至目前,各地各部门通过开展专项打击、集中收网、集群战役、类案攻坚,对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共打掉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8600余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6万余名,公开惩戒违法犯罪嫌疑人5.7万余名,累计治理行业网点、机构超1万个,打击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其中,在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指挥下全国已经开展三轮集中收网行动。
由图可见,集中收网行动越来越密集,并没有因为要临近春节而丝毫有所放松,2021年小年还向卡头卡贩们送上最扎实的新春礼物。而且第二次与第三次都是按照专案打击的形式组织的全国行动,这是“断卡”行动不断深入的表现。
国务院联席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各部门将持续深入推进“断卡”行动,坚持“摧网络、打团伙、断通道”的工作理念,一仗接着一仗打,持续组织集群战役,坚决斩断非法开办贩运“两卡”黑灰产业链条,铲除滋生“两卡”犯罪土壤,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
相关阅读:什么是“断卡”行动!
▌“断卡”行动
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态势,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
▌“断卡”行动断的是什么卡?
“断卡”行动断的是广义上的电话卡和银行卡。
广义上的电话卡包括:三大基础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手机卡、物联网卡等;
广义上的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
▌“断卡”行动的主要打击对象
全面打击2类团伙:手机卡开卡、带队、收卡、贩卡团伙;银行卡开卡、带队、收卡、贩卡团伙。
重点打击3类人员:长期专门从事手机卡、银行卡收购贩卖人员;与东南亚和缅北诈骗团伙等境外团伙直接勾连人员;将手机卡、银行卡邮寄至境外的物流公司和中转站人员。
▌银行卡开贩团伙犯罪链条
开卡团伙在各地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或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在线申请开办银行卡的人员。
带队团伙在各类QQ群、微信群等发布收购银行卡信息,与开卡团伙交易,支付费用后收取银行卡,交给收卡团伙的人员。
收卡团伙发布信息招募(同城)带队团伙的银行卡后,送交贩卡团伙的人员。
贩卡团伙发布信息寻找收卡团伙,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的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买卖银行卡的惩戒措施
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是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也将面临严厉的惩戒措施。
惩戒对象: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惩戒措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