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行长网-玩卡养卡学院_信用卡资讯|pos机资讯|银行风控线报-网贷口子社区_综合的羊毛分享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发新帖
查看: 4172|回复: 0

助力反洗钱 我们在行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5-19 16: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助力反洗钱 我们在行动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互联网在各个行业的无限渗透,洗钱行为的运作无孔不入。洗钱行为不仅会给我们个人造成财产损失,还会破坏市场经济有序竞争,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和正常运行,威胁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而且洗钱活动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贪污腐败和偷税漏税等严重刑事犯罪相联系,已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接下来让我们了解一下个人应如何预防洗钱。
(一)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为了防止他人盗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为了防止不法分子浑水摸鱼扰乱正常金融秩序,您到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需要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出示您的身份证件并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如您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限、电话号码、联系地址等;
2.配合金融机构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
3.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的提问。
(二)不要租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为成他人之美而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
1.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3.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4.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5.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声誉受损。

(三)不要租借自己的账户

金融账户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
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所有的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以您良好的声誉做掩护,通过您的账户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因此不出租出借账户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四)不要用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长采用的犯罪手法之一。
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逃避监管部门的监测,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也有人通过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提现进行诈骗或携款潜逃。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五)为规避监管标准拆分交易只会弄巧成拙

即使金融机构将您的交易作为大额交易报告给有关部门,法律也确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您的财富信息不会为第三方所知悉,同时被报告大额交易并不代表有关部门怀疑您资金的合法性或交易的正当性,有关部门不会仅凭交易金额就断定洗钱活动的存在。
如果您为避免大额交易报告而刻意拆分交易,既可能引起反洗钱资金监测人员的合理怀疑,又可能增加您的交易费用,降低您金融交易的效率。

(六)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融资、资产管理、财富增值和保值等服务。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和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其客户和自身负责。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提供资金支持、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
一个为您频繁“通融”、违规经营的金融机构可能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让犯罪的黑手伸进了您的账户。您能放心让它们打理您的血汗钱吗?
一个为毒贩清洗毒资、为贪官转移资产、为恐怖分子提供融资的非法金融机构,能为您提供诚信服务吗?
因此,一定要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

(七)支持国家反洗钱也是保护自己的利益


开办业务时,请您带好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是证明个人真实身份的基本凭据。为避免他人盗用您的名义窃取您的财富,或是盗用您的名义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将不能为您办理相关业务。

(八)勇于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的力量与洗钱犯罪作斗争,保护单位和个人举报洗钱活动的合法权利,我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老行长支付网,为您想得更多,看得更远!让智慧点亮生活!http://Laohangzhang.com.旗下微信公众号:卡王之家。专为持卡人着想的公众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3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老行长 ( 粤ICP备18015827号-1 )

GMT+8, 2024-12-25 13:05 , Processed in 0.136061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